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评审认定工作,教育部决定公开遴选建立“2011计划”评审专家库。根据《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教技司2012[2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在本学科、行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和较大影响力的专家,推荐人数不限。其中,各单位推荐校内专家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推荐范围: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海外机构的战略科学家、知名学术专家和行政管理专家等均可推荐,鼓励优先推荐行业、企业等领域专家。推荐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专家应以本地区为主。
3.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组织拟推荐专家认真填写《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同时根据推荐情况填写本单位《2011计划专家汇总表》(附件3),并认真审核所填内容,确保拟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4.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8月15日之前将《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含校外专家推荐表)和《2011计划专家汇总表》发送到学科办邮箱:eyyb@nwu.edu.cn,同时将上述表格(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科办(太白校区行政楼322室)。专家推荐表按照填表说明(附件四)填写。
学科办联系人:孙二丽,电话:88302493,13891842958;
科研处联系人:延绥红,电话:88302962。
附件:(以下材料可以通过http://www.dost.moe.gov.cn/2011/公示公告栏下载)
1.《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
2.《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
3.《2011计划专家汇总表》
学 科 办
科 研 处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