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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0年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21 11:39:40

教育部关于2010年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教技函[2010]52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重点学科发展,提升地方高等学校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布局,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导思想及原则,在有关省(区、市)推荐的基础上,我部对2010年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遴选。经研究,我部决定批准首都医科大学“心血管重塑相关疾病”等19个实验室为2010年度立项建设的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请按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建设措施与投入,加强机制建设和规范管理,为实验室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努力把实验室建设成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基地。同时要结合区域发展需求和地方特色,引导实验室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根据上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立项建设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一般为1-2年。请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相关实验室认真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参见http://www.dost.moe.edu.cn/下载中心),明确实验室建设期间的目标与任务,制定相应的建设措施,落实配套支撑条件,并于2010年年底以前完成建设计划论证,启动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