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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2 12:14:0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2009年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陕教位[2010]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经请示学校领导,现将我校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省特色学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省特色学科项目建设是我校学科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目建设单位(院系)及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并在项目建设单位(院系)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有关工作。

二、本次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成果和效益。各项目建设单位(院系)应对照项目上报省教育厅的《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有关内容,认真总结年度建设进展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组织填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见附件,以下简称《绩效报告》),不得随意更改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

三、省教育厅将以各项目上报的《任务书》和《绩效报告》为依据,组织专家对省特色学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落实滚动管理:对项目进展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学科予以表扬;对完成情况差、甚至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停拨建设经费甚至撤销建设项目;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扣减项目学校当年或下年项目支出预算,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材料的报送:各项目《绩效报告》经项目建设单位(院系)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01126(周五)18时前,报送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纸质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eyyb@nwu.edu.cn)。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

西北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