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自2008年设立,迄今已实施了5年(3+2模式),第二个建设周期已满。为全面总结这2011-2013年建设成效和科学规划2013-2018年建设任务,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2011-2013年验收和2013-2018年规划论证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和论证程序
1.项目自评。各项目单位负责组织对学科项目2年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评,并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绩效报告》),并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同时,根据自评结果撰写项目验收总结报告(见附件2,以下简称《总结报告》)。
2.项目规划编制。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各学科项目编制本学科项目2013-2018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填写《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规划书》)。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以前,将学科项目《绩效报告》、验收总报告以及学科项目《规划书》一式三份报送我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eyyb@nwu.edu.cn。绩效报告请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并请加盖单位公章。
4. 学校验收和论证。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召开专家验收和论证会议,对各学科建设项目2011-2013年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包括业务和财务方面),对各学科建设项目2013-2018年建设规划进行论证。专家将根据汇报和查阅资料的结果,给出项目专家验收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
二、专家组组成
按照省学位办有关要求,学校将与省学位办协商后组成专家组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和论证。
三、验收和论证形式及安排
本次建设项目的验收和规划的论证以专家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分为文科组和理科组两个组别同时进行,会议采用PPT汇报和查阅资料的形式,汇报时间12分钟(其中前8分钟汇报项目2011-2013年建设成效,后4分钟汇报项目2013—2018年建设规划),专家质询3分钟(具体安排会前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绩效报告》是对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和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坚持实事求,不得随意更改原“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填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按有关规定处理。
2.省教育厅、财政厅将依据各学科项目上报的《绩效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和考核结果,结合2013年—2018年学科建设规划情况,进行2013-2018年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规划编制情况好的学科予以继续立项支持;对完成情况差,甚至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停拨建设经费,甚至撤销建设项目。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附件2: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书
附件3: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2011—2013年验收总结报告(提纲)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