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08]办字13号
关于做好省级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学位办《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08]29号)精神,做好我校省级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省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对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意义。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是对国家重点学科与“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有益补充与支持,对于提升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实力,对可能问鼎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对陕西发展均有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充分发挥院系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组成相应的申报工作领导班子,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申报组织工作由院系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成员主要由院系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三、充分发动群众,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竞争力等方面进行深入论证。对院系学科发展现状进行调研、论证,选出最具实力,符合省级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要求的学科,做好申报工作。
四、按照省学位办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书的填写工作。申报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陕学位办[2008]29号)。本次省级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书是表格形式,涉及文字内容较少,但对于数字的精确度要求较高,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统计工作;对于填报内容,强调质量,在许多项目的填写上有数量限制,填写过程中注意顺序的排列;数据库的填写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保证能够顺利汇总入库。各相关职能处室要协助院系做好项目筛选和论证工作,尽力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时间安排
6月26日——7月14日,院系组织项目论证,填写申报书。
7月15日——7月18日,专家组和学校审核。
7月19日,报省学位办。
由于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申报工作单位切实重视该项工作。全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学位办的要求,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保证申报单位按期保质做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论证及申报书填写工作,确保我校省级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08]29号)(见学校主页“公告板”或“211工程”办公室主页)
西 北 大 学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重点学科 专项资金 申报 通知
抄送:校领导,党办。
校长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